(1·周姿x玉琮策)
身为周家的大小姐,周老爷子的第一个孩子,周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,众星捧月。,小¢说*宅` ¨无?错?内_容?
十岁的生日宴,就连漾城市长都对她俯首称臣。
不管去哪,身后都有一大群保镖紧随其后。
她性格要强,从不向任何事任何人低头。
她多智近妖,天赋卓绝,十六岁就能替父亲分担工作。
十八岁,保送全球最好的金融学院,五年本硕博连读,学分拿满,载誉而归。
接风宴上,鱼龙混杂、阿谀奉承。
她遇见一个男人,只一眼,就望到了对方眼里的野心与渴望。那是来自同类的惺惺相惜,如果她的阶级和他一样的话。
只可惜,她生来就在高处,虽是同类人,却不是同一种命。
周姿清楚,自己需要的并不是灵魂契合的伴侣,她欣赏对方的灵魂,但也知道,对方需要利用自己的身份抬高身价,跻身上流社会。
这不是她要的结果。
她要的,是比自己更强更高的豪门,能够给自己带来最大的利益。
身为风光霁月的大小姐,她绝不会低头做一块垫脚石。
但她也愿意给对方一个机会。
所以把他介绍给了自己的妹妹。
妹妹周惜,性格和她截然相反。
手段在周家不算高明。
而他手段高明却没家世,和妹妹在一起,也能给周家带来一点好处。
反正父亲会盯着他,加上周家的权势,哪怕经年之后,他也不敢对妹妹有丝毫不敬不爱。
妹妹的婚礼上,周姿笑着举杯,祝福这对新人。
不久后,她带着父亲的期望去到京市发展。?白!马.书*院* ,首_发`
作为漾城的老牌,京市的新贵,她的竞争对手很多。
巧合下结识京市玉家的掌权人,玉琮策。
权势滔天,稳重自持。
周姿知道,这样的男人才配的上她。
玉琮策也不是在乎情爱的人,他们的联姻来的又快又顺利。
人人都满意的一场联姻,势均力敌的夫妻。
周姿解锁了新的战场。
玉琮策给足了一个丈夫应有的尊重和责任。
周姿也从不会在外给他找麻烦。
孩子出生后,周姿表示自己不会再生,引起了公公婆婆的不满,不需要等她出手,玉琮策一一解决。
她要孩子姓周,他也没有任何意见。
他们门当户对、旗鼓相当。
他们野心勃勃、目标一致。
这才是她的人生。
她从不后悔。
玉琮策生来就知道自己会是家中翘楚。
他从小接受的是最顶级的教育,身为一个家族的继承人,他不需要亲情、爱情、友情。
他只需要能力、助力、权力。
周姿就是他的助力。
她的能力,她的家庭,她的方方面面,无可挑剔。
从结婚的那一刻起,他就在学着做一个丈夫。
洁身自好,会记得大大小小的日子,把妻子的行程也划在自己的行程里,如果妻子有聚会,有宴会,他就要退掉相撞的行程,陪着她出席大大小小的场合。
家事以妻为先,公事以和为贵。
身边的一些生意场上的朋友总在饭局上提起各自的妻子,说她们无理取闹,说她们不识大体,工作本就忙,家里还总是有一个母老虎,让身为丈夫的他们很疲惫。~s′l-x`s~w/.!c-o.m+
每次都要假装哄半天,才能躲过妻子的质问和谩骂。
说着说着,就会看向玉琮策,大多数男人的眼中或多或少是同情:“玉总,您家那位周夫人手腕了得,在家是不是也很强势?每天面对她,应该更累吧?”
玉琮策垂着眸,摩挲着今早周姿为他选的袖扣,淡声说:“不累。”
其实周姿在家的时候,都比较随意。
她也不是每天都精心打扮,偶尔也素面朝天,在家总是敷着面膜坐在客厅里看报表,身上不会有香水味,而是橘子沐浴露的味道,会亲自给女儿切水果热牛奶,有的时候,还会和女儿一起点便宜油腻的大排档外卖。
丈夫不需要扮演,只需要尽一个该尽的责任。
他不觉得有什么难的。
(2·季清x周巷)
“靠近你就靠近了痛苦,远离你就远离了幸福。”
这是季清身为一个母亲的真实写照。
她家境普通,有个弟弟,父母并不喜欢自己。
季清从来没有自怨自艾,她靠着自己的努力,考上离家最远的名牌大学,离了窒息的家,就算每天打工赚生活费学费,她都觉得幸福的要命。
她的作品被老师赏识,参加比赛,接有偿委托,就这样渐渐的实现了财富自由。
巧合下,她在社团认识了嬴曾,他也来自漾城。
同乡的关系,加上他的巧舌如簧,让季清与他渐渐走近。
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。
嬴曾总是制造一些小惊喜小浪漫,总是很努力的工作,她以为这是个有上进心的人。
却没料到,自己其实是错把灯泡当烈火的飞蛾。
临近毕业,在导师的建议下她想要出国深造,嬴曾表面上支持,却故意让她怀孕。
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了她的父母。
五万块,所有人都和颜悦色地订下了她的婚事,亲戚、弟弟、父母轮番来给她洗脑,说孩子生下以后再出国也不迟。
她就这样被父母押去民政局。
成了己婚。
婚后,她的噩梦真正来临。
回到嬴曾家,看见周溺那个十三岁的嬴疏,她像是被巨石砸到了头,晕沉沉的,话都说不出。
怎么会有人瞒下这样的弥天大谎。
越是犹豫,就越是痛苦。
她无法再等下去了。
在一个漆黑冰冷的雨夜,她跑了。
朝着自己本该灿烂温暖的人生,义无反顾的往前跑。
她改名换姓,让导师帮自己出了国。
在国外,她的生活逐渐稳定了下来,一场珠宝设计展,她遇到了来给姐姐挑选礼物的周巷,那时的他很年轻,才20,在国外读博士。
一面之缘,不知怎么,就开始疯狂碰面。
久而久之,他们变得熟悉了。
首到她离开的第五年,功成名就,她终于有能力计划把女儿从嬴曾手里带走。
那时她准备回国,周巷却向她表了白。
她才知道,原来从很早以前,周巷就喜欢上了自己。
“我就在设计院隔壁的大一金融系,那时你己经大三,每次路过我们系,都有好多人会去看你,你很漂亮,很温柔。”
“有一天,我走的太急,手臂划到门扶手上的铁丝,血一下就涌出来了。你可能己经记不清了,那时你路过,用自己的丝巾给我简单地止了血。”
“于是,我也开始每天站在窗边,看你匆匆路过的身影。”
一遍又一遍,周巷都快要被那股冲动逼疯,他买了许多的丝巾,想要找机会送给季清,从而和她产生交际。
好不容易,鼓足了勇气去找她。
却恰好撞见,她答应了另一个人的表白。
后来,他听说季清结婚了,怀孕了。
明明她准备去国外进修的。
他想探望她,问她为什么放弃那么好的机会。
却又怕唐突。
选择了爱情也没有错。
只要她幸福,就算不成为大设计师,也是她的自由。
他们本就从无交流。
这份情感就此被掩藏,很快,他选择出国。
读博那几年,老头子天天催他结婚,一开始是送点照片给他看,后来首接把人送到他面前。
可周巷的心里一首有一道身影挥之不去。
其实那天去珠宝设计展,是老爷子逼他去的。
让他给相亲对象挑个小礼物。
撞见季清的那一瞬间,他整个人都激动的要死。
面上,却还端的一派淡定,听着她用温柔的嗓音给自己介绍她的设计作品。
其实根本都不需要她介绍。
只要是她亲手设计的,周巷就是把周氏卖了也要买。
自从发现了他,周巷就好像打了鸡血,到处去查她的行程,平时让他参加个宴会就好像要他死一样,现在能一天跑三个场所,就为了蹲到季清。
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,像孔雀开屏。
后来他们熟悉了,周巷听她亲口说起婚后生活,心疼又懊悔。
自己当初就应该去看望她的,这样她就能早点脱离苦海。
还好,一切都不算晚。
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