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乐镇最大的酒楼外人山人海,吆喝鼓劲声此起彼伏,引起来往百姓不停往里头张望,可里头人实在太多,压根挤不进去。~d.u_o′x^i~a?o?s+h_u`o·.′c^o~m¨
“里头发生啥事儿了?”挎着篮子的胖大婶满脸好奇,“不会大白天又死人了吧?”
“哎哟喂,青天白日你可别说这么吓人的话,千味楼里头在比试,人人都能试,说是比刀功,彩头是五百两。”
“这么多银子?可惜我不会功夫……”胖大婶心里头恨呐,咋就不会功夫呢?要不然就有机会挣五百两。
边上稍瘦些的婶子反驳道:“哪是比功夫,比刀功,比切菜呢!只要刀功比千味楼的厨子好,不仅有五百两,往后还能到千味楼后厨切墩,正经活计,千味楼待遇好哇……”
胖婶子一听,喜笑颜开,“真的?我在家整日切菜做饭,刀功还算不错,我也去试试。”
说着拼命往里头挤。
比试很简单,第一关切土豆丝,第二关杀鱼去鳞切片,第三关宰鸡褪毛剁块,最后获胜的跟千味楼厨子比雕花。
只要参加比试的人,无论比到哪一关,自己切的东西都能带走。第一关的土豆不值钱,可一条鱼一只鸡的诱惑不小,不愧是长乐镇第一酒楼,东家真是大手笔。
千味楼的东家姓孟,而孟家一切生意都由孟淮之打理,这散财童子一样找凶的馊主意是孟祈言想出来的,孟淮之居然能同意他胡闹。.微′趣·小*说? +首?发¢
真是一个敢张嘴,一个敢配合。
在街对面望着千味楼的余三思暗自惊叹,孟家真不是普通有钱,这是要用银子硬生生砸出一条缉凶的邪路子来哇!
这样比刀功,会切菜不会切菜的都会想来试试,反正试试也不亏,挤进千味楼的人里就有好几个屠户,不得不说比苗捕头带着衙差满大街搜罗人好使。
孟祈言在边上喊她,“发什么呆?叫你好几声了,走哇!”
“走?”走去哪儿?
孟祈言理所当然道:“这儿有什么好看的?多的是人帮我们盯着,不是要去菜市?咱走着!”
“好些屠户都进你家酒楼了,如今去菜市找什么?”余三思不明所以。
“虽说两具尸体都没有荷包,可凶手显然是害命而非谋财,况且眼下风声鹤唳,凶手就是再贪财也不太可能来千味楼比试。”孟祈言为她解惑,“千味楼就是个迷魂阵,无论是想贪小便宜还是凑热闹,这是人之常情,晓得消息而无动于衷的人……才是我们的目标。”
长庚恍然大悟,在一旁拍马屁,“少爷真聪明!”
“那当然!也不瞧瞧本少爷是谁!”孟祈言唰一声打开折扇,风流倜傥摇了摇。
“双管齐下,确实是个好计策。”余三思得承认,拿银子还真能筛选掉不少人,多亏有孟家的财力在背后鼎力支持。`看_书`屋· ¨更!新*最?快-
孟祈言骄傲地抬起下巴。
这是他昨晚连夜想出来的计策,跟大哥通气之后才有今日局面,借千味楼摆出阵仗造势,务必让城内外的百姓都知道此事。
长乐镇不宵禁,但夜晚进出城门的百姓依然在少数。即便天有暴雨,身上难免染血,若是走城门很容易被发现,除非走水路。
他更倾向于凶手时常在城内,亦或是就住在城内。
孟祈言在赌。
赌凶手不会来比试。
赌凶手很可能混迹在菜市或者酒楼后厨,那么衙差查剩下的人会省力许多。
长乐镇治理规划的很好,菜市有两个,分别在两个渡头附近,一个官渡,还有个由城内富商出资的私渡。
官渡更靠近城内繁华地段些,这里摆摊的租金贵,卖的菜价钱自然也贵些,离两起案子的案发地更近。
至于私渡在城郊,多数是城外村子的百姓摆摊居多,租金便宜,菜价相对实惠些。
当然城内菜市的鸡鸭鱼肉更肥嫩。
听着孟祈言解说两个菜市的区别,余三思不禁疑惑,“你堂堂孟家三少爷,为何对菜市这般熟悉?”
说话间上下打量他,从头发丝到鞋底都散发着低调矜贵的气息,加上他颀长的身形和出众的脸,实在很难想象他穿梭在脏乱的菜市会是什么样子?
“若我不对长乐镇了解,如何在这里查案?”孟祈言哼哼两声,“又小瞧本少爷了吧?”
顿了顿,“欸,你对本少爷成见很大啊!”
“哪有?”余三思下意识否认,扬起唇角,笑得眉眼弯弯。
她的脸实在具有欺骗性,即便再严肃,巴掌大的小脸依然带着笑,丝毫看不出她是传闻中凶神恶煞能让恶鬼退避三舍的鬼差。
不过,这几日相处下来,孟祈言谈不上多了解她,但她真笑假笑还是能看出来的。
像这会儿,笑得真假!
“到了到了。”余三思望着不远处的菜市,蹦起来小跑过去。
话头戛然而止,孟祈言也不急着问出个所以然来,反正她不是想在城内租小院儿落脚嘛,一时半会儿不会离开,有的是机会弄清楚她为何盯着孟府?
菜市里摊子不多,人也不多,显得有些冷清,不难看出都去千味楼凑热闹。
有孟祈言和孟淮之相互配合闹腾出来的动静,要查剩下来的人就容易多了。
菜市里只剩下一个肉摊前还有人,老板是个壮汉,手起刀落,猪骨轻松一分为二。
老板时不时用布擦擦摊子和刀,半扇猪肉摆在案板上,切好的肉一条一条整齐摆放在前面,摊档飘散着一股子肉腥味,却很干净。
“买什么?”见他们三人站在摊子前,壮汉嗓门洪亮招呼了句,“今儿的五花肉好,来一块?”
“来点棒骨。”孟祈言扬声说了句。
“好嘞,熬汤是吧?棒骨炖汤味道好。”老板见来了生意,脸上也没笑容,语气倒是热络,指着刚剁好的棒骨,“这根成吗?”
孟祈言还真好好打量起肉摊上的棒骨来,像是真来买肉的,挑挑拣拣指着其他棒骨来了句,“都剁了!”
老板怔愣一下,“都要?”
别说老板懵,余三思也懵,既然都要,方才在挑拣什么?
老板见孟祈言点头,长庚取出银子摆到摊子上,赶忙手脚利落剁起棒骨来,一根棒骨一刀,最多两刀,轻松剁开。
一阵剁之后,棒骨剁好,老板将剁肉刀扎进案板,用稻草捆好棒骨递给长庚,“客官下次再来。”
可孟祈言没打算走,“再给我来点儿排骨,帮我剁好。”
老板答应一声,开始剁排骨。
这会儿,孟祈言没只是干看着,趁着等排骨的空档攀谈起来。
“老板刀功这么好,千味楼那儿的比试怎么不去试试?”
“嗐,那活儿我干不了。”老板叹息,“俗话说得好,隔行如隔山,让我杀猪剁肉能行,换个行当我可不一定能行。”
说着冲边上空空荡荡只有几个笼子的摊档努努下巴,“杀鸡剁肉也能行,但我肯定没他们利索。”
偏头往远处卖河鲜的地方望了眼,“杀鱼刮鳞也比不过那些卖鱼佬。”
孟祈言顺势问了句,“老板,你倒是说说这菜市里谁杀鸡杀鱼最厉害?”